七、 长租公寓与商办类方面:
1. 由于疫情对出行和返工的限制,造成大批房屋空置期。长租公寓减免住户租金,希望房东方也能做租金减免,共同承担应对。比如苏州政府明确房东有义务对租赁运营企业做租金减免;
2. 闲置商办改租赁住房的加大放贷力度和政策扶持;
3. 建议商办类项目抵押、按揭贷款政策按照住宅类项目执行。
4. 适当放开商办公寓类项目限购政策,降低首付款比例;
5. 放开商办公寓类项目网络宣传限制,鼓励疫情期间通过网络宣传、线上撮合成交;
6.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提升网上办公效率,减少线下现场办公环节。
八、 建设经营方面:
1. 允许独立或独栋项目进行建设、装修施工;
2. 提升施工许可、竣工验收、特殊行业经营许可、营业执照等相关二手房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效率,减少线下现场办公环节。
九、 延期交房方面:
对因新冠疫情复工受影响的地产企业,援引不可抗力的条款,准予延迟交房,政府出具同意延迟交房的证明。
十、 物业管理方面:
1. 因疫情严重,物业人员工作量增加,各项防控措施导致的费用上升,给予补贴或税费减免;
2. 因疫情隔离、治疗导致失业或失去收入的家庭,国家给予阶段性物业费缴纳补贴。
十一、 监管资金方面:
1. 新增监管资金缓交3个月;
2. 存量监管资金6月份前全额返还,缓解因一季度回款造成的资金压力;
3. 将设计费、营销费用、管理费用纳入监管资金使用范围;
4. 降低税金申请条件,进账为监管总额的40%,支出为监管总额的20%,无结构封顶要求;
5. 实施分类监管。公司或母公司为一级开发资质的,可降低原监管资金的30%。
十二、 土地出让方面:
1. 因疫情原因延期的,采用网络拍卖等形式,尽快恢复出让;
2. 拍卖保证金比例由20%调整至10%、土地款支付节奏由第二笔土地款签订合同2个月内调整至6个月内;
3. 延长新供土地开竣工时间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