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
商务局一次性领取22572个防护口罩,是否合规?
商务局作为事业单位,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应该像普通群众一样自行购买口罩,而不是挪用捐赠的医疗防护物资?
不知道商务局是有多少职工,假设有一千名职工的话,一次性领取22572个防护口罩,每位职工可以领取二十多个,是否是浪费资源?
现在国家推荐延后上班,武汉商务局现在是否已经开始上班?有多少职工开始回到岗位?那些没有回到岗位的职工是否也会分到这些防护口罩?是否必要?
前线的一线医院,是否已经确定防护口罩等医疗物资充足,其次才会考虑商务局这样的事业单位?
防护口罩为什么不优先分发到方舱医院这样的疑似病例员多、防控难、医疗压力大的前线单位呢?
希望武汉红十字会能给出合理的解答!